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暂停甘肃裕翔华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在兰州新区开展农民工工资保函业务的通知
来源: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 2025/12/2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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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甘肃裕翔华工程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名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28MAE01WC87R)在兰州新区开展农民工工资保函业务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见索即付”担保责任,拒绝按程序赔付所涉项目农民工工资,违反了《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甘人社厅发〔2022〕6号)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为严肃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兰州新区农民工工资保函业务市场秩序,警示同类机构,现决定暂停甘肃裕翔华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在兰州新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保函业务一年,暂停期限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计算。
请各相关单位周知并据此执行。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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