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事故缓冲池扩建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的批前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 2025/09/1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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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核发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事故缓冲池扩建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现将该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事故缓冲池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博石环保有限公司
拟选位置:兰州新区化工经五路以东、化工纬四路以北区域;东扩区事故缓冲池位于兰州新区纬五十路以南、经四十路以东区域
拟用地面积:用地面积31332.07平方米(合46.9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9269.36平方米(合28.9亩)
拟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事故缓冲池两座共两处,本着科学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根据《甘肃省供热工程建设用地标准》,总用地面积31332.07平方米(合46.9亩),总建设用地面积19269.36平方米(合28.9亩),其中:
(1)西区事故缓冲池位于化工纬四路与化工经五路交汇处东北角,总用地面积13924.74平方米(合20.8亩),建设用地面积8538.06平方米(合12.8亩)。
(2)东扩区事故缓冲池位于园区纬五十路与经四十路交汇处东南角,总用地面积17407.33平方米(合26.1亩),建设用地面积10731.3平方米(合16.1亩)。
公示期限: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2日
说明:
1.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2.需了解项目相关材料可与我局联系(电话:0931-8255015,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2楼5号窗口)。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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