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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7/2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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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表述: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不力。兰州新区2021-2023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细颗粒物(PM2.5)分别为25、27、30微克立方米;臭氧(O3)分别为139、141、148微克/立方米,连续三年不降反升。

  整改目标: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持续改善巩固环境空气质量。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实施主体:生态环境局、工信和数据局、城乡发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改情况:1.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兰州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等领域污染管控,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全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对喆源异味问题进行调查及监测,对无组织废气超标排放行为做出拟处罚告知,拟处罚31.6万元。2.工信和数据局对新区范围内煤炭二级配送网点进行筛查盘点,确定现有正在经营的30家二级配送网点全部具备经营资质,符合经营条件,对全部二级配送网点制定清单台账,持续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配送网点采购优质煤炭,杜绝出现劣质煤经营行为。3.城乡发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文件部署、日常监管、现场督查、群众监督举报、下发责令通知等方式持续督促建筑工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态修复项目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遏止扬尘污染。4.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煤炭经营单位新进5批次煤炭进行质量抽检,保障新区煤炭质量符合环保要求。督促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城乡发展局督促社区执法队加大对半封闭、半敞开式烧烤的巡查力度。5.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加强农膜、秸秆焚烧巡查,推进废旧农膜、秸秆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就加强对“四烧问题”的日常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到位。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新区生态环境局、工信和数据局、城乡发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新区生态环境局、工信和数据局、城乡发展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7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25日-8月7日)。

  联系电话:0931-8259271

  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附件:各整改验收单位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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