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7/2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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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表述:对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不够到位,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督考奖惩力度不大,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绩效考核系数设置不合理。
整改目标:优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加强生态环境督考奖惩力度。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实施主体:组织部、生态环境局
整改情况:结合新区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兰州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美丽新区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考核,加大了考核分值比重,每季度根据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优化完善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局与综合部门、社会发展部门列为同类部门进行考核,将考核系数由1.09调整为1.10,有效降低系数对考核成绩的影响,激发生态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积极性。印发《兰州新区2025年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奋斗指标任务》,在指标设定中,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各单位共性考核指标,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细化作为各责任单位业务指标进行考核,持续提升考核指标精准度。在《兰州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中明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方式等,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规范化。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新区组织部、生态环境局核查,新区织部、生态环境局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25日-8月7日)。
联系电话:0931-8259271
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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