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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7/2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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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表述: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B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收集处置系统运行不正常,废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刺激性气味弥漫。
整改目标:专精特新正常运行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收集处置设施,严控贮存库异味。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实施主体:化工委,生态环境局,石化集团
整改情况:对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A区VOCs物料贮存不规范的行为和B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挥发性无组组排放管控不到位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6.5万元。化工委举一反三对园区企业危险库规范建设及管理开展了摸排,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专精特新已印发关于加强物料、危废管理等的相关制度,减少了危险废物储存库存,做到从源头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挥发,同时对孵化基地B区危废库尾气吸收装置重新进行了优化设计,目前已完成安装。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新区生态环境局核查,新区化工委、生态环境局、石化集团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25日-8月7日)。
联系电话:0931-8259271
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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