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7/25/ 16:53 

字号:[][][]

  问题表述:责任履行还有差距。一些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还有差距,责任感不强,部门协同不力,上下联动不足,未严格对照《兰州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整改目标: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整改实施主体: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部门

  整改情况:兰州新区结合各部门(中心)承担的职责优化修订《兰州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印发《关于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国有公司制定本单位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分解任务,向党工委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专题说明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截止目前已有30个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向党工委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督促新区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等13个部门形成本部门牵头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13个相关部门已通过新区门户网站、部门官网或部门公众号进行了公示。  

  将生态环保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及社会管理综合指标”中的一项,纳入《各单位2025年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奋斗指标任务》,严格实施考核奖惩,推动责任落实落细。组织部通过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能履行职责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处分问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各单位共性考核指标,将相关工作任务分解细化作为各责任单位业务指标进行考核,一、二季度均开展生态环保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考核测评。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新区组织部、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城乡发展局、生态环境局核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部门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25日-8月7日)。

  联系电话:0931-8259271

  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附件:各整改验收单位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