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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7/2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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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表述:甘肃瀚聚药业在废气RTO焚烧炉烟道设置旁路排放口,但未将旁路的使用、启停等纳入日常管控范围,未建立旁路排放口使用的记录和报告制度。

  整改目标:规范企业废气RTO焚烧炉旁路监管。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实施主体:化工委,生态环境局,石化集团

  整改情况:经查,甘肃瀚聚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将废气治理设施由活性炭废气改造为RTO焚烧炉建成运行调试,因安全需要,在焚烧炉设置旁路,该旁路位于RTO和公司废气排放口之间,在手工监测取样口和在线监测设备的下端,未单独设施排放口;如旁路排放,将经过废气排放口且经过过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监督排放,不构成违法行为。化工委下发《关于加强园区企业废气焚烧炉规范管理的通知》,责令园区企业依法依规设置生产旁路,建立操作规程、异常工况上报、旁路阀启闭台账、巡检等制度,确保废气RTO焚烧炉日常监管到位。化工委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责令园区企业规范运行废气RTO焚烧炉,对不落实管控要求的企业监督限时整改到位。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新区生态环境局核查,新区化工委、生态环境局、石化集团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25日-8月7日)。

  联系电话:0931-8259271

  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附件:各整改验收单位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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