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7/2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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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表述:兰州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不均衡,超负荷和“吃不饱”问题并存。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5万吨天,2023年以来日均处理量约5.3万吨,高峰期日处理量达6.4万吨,加之雨污分流不彻底,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超越排放53次,大量污水直排碱沟河道。
整改目标:建成投运第三污水处理厂,消除雨污混接,全面降低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压力。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实施主体:城乡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市政集团、水务集团
整改情况:城乡发展局对德威华泰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每月对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德威华泰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做好水量和工艺调整。加强第一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监管,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尾水达标排放。第三污水处理厂已正式投入运行,将5#泵站、7#泵站约1.5万立方米/天污水分流至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有效降低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兰州新区南部污水管网及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完工且完成工程预验收,具备使用条件。目前纬七路泵站可将第一污水处理厂约0.2万立方米/天污水分流至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五路泵站投入使用后最大可将约3万立方米/天污水分流至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城乡发展局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督促相关部门对新区市政管道和项目红线内雨污水管道建设和接驳情况进行了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对内部管网进行了分流改造,对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新区城乡发展局、生态环境局核查,新区城乡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市政集团、水务集团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25日-8月7日)。
联系电话:0931-8259271
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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