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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7/25/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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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表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低,托球生物科技公司、三毛集团、鑫隆泰公司危废暂存库未规范设置导流槽、收集池,应急处置措施未落实;兰州昱重医药公司未及时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园区危废贮存库,直接在园区路边或厂房外堆存,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兰石集团等6家公司危险废物标识标签不全;泰邦化工公司环保意识淡漠,擅自将2吨强酸废液倾倒至未硬化的闲置厂区内,现场实时检测地面废液pH值为1.24,造成土壤污染。

  整改目标:规范处置危险废物、有效管控环境风险,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实施主体:化工委,生态环境局,石化集团

  整改情况:对兰州鑫隆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博石环保有限公司、兰州昱重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兰州三毛实业有限公司、兰州精炼玻璃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危险废物标识标签不规范设置的行为,经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法不予处罚,进行教育;对泰邦化工的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处罚款39.2万元,移送行政拘留1人;托球生物科技(兰州)有限公司未规范设置导流槽的问题经调查,不构成违法行为;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危险废物产生点未设置标识的行为,不构成违法行为。

  督促托球生物、鑫隆泰生物、兰州助剂厂、博石环保按照要求规范建设危废库、张贴标识标牌、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制度,其中托球、鑫隆泰对危废库内溢流槽、废液收集池等设施进行了重新设计施工;助剂厂已按照督察整改要求对危废库地面放置防渗漏托盘(高15cm),现有条件满足废液收集要求,能保证危废不外漏,做到合规处置;博石环保对危废库区危废包装物标识张贴情况进行了梳理检查,对于有缺失情况均进行了整改。向三毛集团、兰石集团、精炼玻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督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经调查,德福新材料未构成违法行为,进行撤案并提醒企业规范处置危险废物,有效管控环境风险。对泰邦违法倾倒废液行为进行了查处,要求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危废管理工作。督促昱重按照要求对危废进行了合规转移,同时专精特新公司制定并印发了《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储存设施管理办法》,通过制度约束、严格考核,督促属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对兰州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污染土壤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启动损害赔偿,新区生态环境局和兰州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专家对损害情况进行认定,经综合认定,兰州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混合废水倾倒至二期南侧空地,未对土壤环境造成损害,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款、《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符合赔偿权利人终止索赔程序的情形。

  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通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危废全过程监管,全面加强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开展了举一反三检查,对存在问题形成了问题整改清单,已督促企业整改完成。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新区生态环境局核查,新区化工委、生态环境局、石化集团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25日-8月7日)。

  联系电话:0931-8259271

  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附件:各整改验收单位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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