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兰州新区
时间: 2025/07/2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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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表述: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未按要求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2018年至2022年将246.8万立方米(含覆土量)的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在何家梁1号、2号和泰川园区历史遗留砂坑内;兰州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在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和防风抑尘设施未健全的情况下,就擅自接收贮存建筑垃圾并投入运行,2024年投入运行至今已处置建筑垃圾11177.3吨,至督察期间尚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整改目标:建筑垃圾规范收集处置。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实施主体:城乡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市政集团
整改情况:2025年1月15日,新区城乡发展局就兰州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擅自接收贮存建筑垃圾并投入使用等事宜,对其运营管理公司-兰州新区市政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立即整改,停止接收建筑垃圾,及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制定专项方案,开展了石块清理、土地面层平整、土地翻耕、关改管道铺设、滴灌带安装等工作,同时开展了230亩复耕复绿,完成了验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何家梁1号、2号土壤各项污染物指标正常。兰州新区秦川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制定了复耕方案,并于2025年4月16日完成验收工作。《检测报告》结果显示,秦川园区历史遗留砂坑土壤各项污染物指标正常。
2025年4月22日,兰州新区市政建材有限公司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与甘肃路安达渣土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该公司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做好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备案工作。新区生态环境局赴兰州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现场帮扶指导,责令项目严格落实好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及时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该项目于2025年1月10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并于1月14日完成信息公示。
整改结论: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经新区城乡发展局、生态环境局核查,新区城乡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市政集团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6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25日-8月7日)。
联系电话:0931-8259271
电子邮箱:lzxqhwh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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